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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学生公寓楼假期住宿的通知

2012.06.18            浏览量:

各单位:
为体现学院“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指导思想,尽量满足部分学生在假期当中因参加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工作原因而提出的在校住宿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公寓楼假期住宿接待服务工作,现将假期住宿申请办理程序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住宿申请原则及办理程序
(一)假期住宿申请原则。
1.参加学院正常教学活动的学生;
2.由各分院组织安排假期实习、实训的学生;
3.由学院相关单位组织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学生;
4.假期留校为学院工作的学生;
5.个人因正当理由且经家长同意须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
(二)假期住宿申请办理程序。
1.假期住宿申请办理时间: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2日
2.假期住宿申请办理程序。
(1)假期住宿属于上述住宿申请原则第3、4条的学生,由用人单位填写住宿申请表【附件一:住宿申请表(集体)】,经用人单位主管审批(签字、盖章)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集中报公寓服务中心统一提供住宿保障;
(2)假期住宿属于上述住宿申请原则第1-2条的学生,学生本人向所在分院申请,由所在分院审查并填写住宿申请表【附件一:住宿申请表(集体)】经分院院长审批(签字、盖章)通过后,由分院集中报公寓服务中心统一提供住宿保障;
(3)假期住宿属于上述住宿申请原则第5条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填写住宿申请表【附件二:住宿申请表(个人)】经所在分院审批(辅导员、学生事务发展部主任、分院院长)通过后,直接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同时分院须进行学生信息备案;
(4)学生若因其它原因未在上述假期住宿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办理假期住宿申请但符合假期住宿申请原则的,由学生本人填写住宿申请表【附件二:住宿申请表(个人)】直接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申请手续,经公寓服务中心向学生所在分院核实情况后提供住宿保障,同时由公寓服务中心将学生信息反馈相关分院备案。
二、假期住宿管理
(一)入住。由于假期集中住宿使用的是毕业生宿舍,毕业生离校后要进行卫生清理工作,在公寓服务中心未正式通知集中住宿前,学生在原宿舍住宿,待集中住宿通知后,按照公寓服务中心通知的入住时间和宿舍号自带被褥办理入住手续。
(二)所有假期入住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假期住宿管理规定》(见附件三);假期住宿期间若遇学院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宿舍时,入住学生须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的宿舍调整安排。
(三)假期住宿管理、安全责任。学生假期住宿期间,后勤集团负责住宿学生的住宿服务支持和水、电及用餐保障;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由:
1.属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或留校为学院工作申请住宿的学生由用人单位负责;
2.属于各分院集中申请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分院负责;
3.属于个人申请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分院负责住宿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退宿。由于假期集中住宿的宿舍要进行新生住宿接待,公寓服务中心需提前进行宿舍卫生清理和新生报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入住学生须在公寓服务中心通知的规定退宿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返回原住宿舍住宿,退宿前需将宿舍卫生清理干净。若超过规定时间仍没有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所在分院负责将学生行李搬离所住宿舍,以便公寓服务中心后续工作的开展。
 
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工作处        
西安欧亚学院后勤集团         
一二年六月十三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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