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共三天。4月7日(星期日)学生正常上课,补单周周五的课程;教职工照常上班。
二、放假要求
(一)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二)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学生原则上就地休假,假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三)各分院和职能部门要做好在校生的学习、生活等服务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要重点做好防火、防抢、防盗和人身、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外出师生安全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