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会
组 长:岳亚锋
副组长:石 坚
成 员:关宏洁 殷颖迪 邹继雪 尹冶
秘 书:严心娥 麻文娜
二、答辩时间
2013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答辩地点
地 点:图书馆三楼视听室
四、答辩学生
张凯模 弓耕 贺彩芳 李华春 苗明壮 李永宾 王飞 刘宁 曹盼 齐春辉 冯毅
五、答辩程序
1、学生陈述。答辩学生就自己的毕业设计向答辩教师进行报告,陈述时间为15分钟。
2、教师提问。答辩教师就设计内容或陈述内容提问,问题不少于3个。所提问题的拟定侧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原理,考察设计的真实性、原创性,考察学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应针对答辩教师的提问做出回答。学生回答问题时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就答辩教师所提问题、学生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六、答辩成绩
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最终综合成绩=指导教师审阅成绩×50% +评阅教师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30%。
最终综合成绩等级采用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制。
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5月28日